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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五 赤牛女本生谭

(菩萨═长者)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,对给孤独长者之女佣所作之谈话。于给孤独长者之所,有女佣名赤牛。彼女往捣米场,其老母来此而坐,群蝇飞舞,咬其老母。母谓女曰:“吾女!蝇咬如针刺,为我追赶!”女云:“予为母追赶!”彼女举杵杀蝇,思欲击溃,然杵着母体,母被打杀!女见母死,号泣不已。此一事件向长者告知,长者厚葬老母,往精舍向佛谈此一切。佛告长者:“女思杀蝇,而以杵击杀其母,非止此世,前生亦如是而杀其母!”佛应长者之请为说过去之事。

主分

昔日,梵与王于波罗奈都治国时,菩萨生于长者之家庭,父死后,得继长者之地位。彼亦有一名赤牛之女佣,彼女亦来至己之捣米场所,彼女之母寝卧向女曰:“吾女!为予追赶蝇虫!”彼女亦同样以杵击杀其母而号泣。菩萨闻此事故自思惟:“此世贤者,虽敌亦优!”于是唱次之偈:

    同党之愚者     恶于贤之敌

    粗忽赤牛女     杀母徒生悲

菩萨赏赞贤者,依此偈而宣明法意。

结分

佛言:“家长!彼女思欲杀蝇而杀母,非只于此世,前生亦复杀之!”佛述此法语后,连结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之母是今之母,尔时之女是今之女,大长者实即是我。”

四六 毁园本生谭

(菩萨═博士)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拘萨罗国某村,对一荒废园林者所作之谈话。据传佛在拘萨罗国诸人之间游行中,到达某村;彼处一长者招待如来,于己之园林设座,供养以佛为上首之教团。长者告曰:“尊师!愿随己意于此园林教步!”比丘等起立,由园丁陪同,环行于林中,至一所空地。比丘等向园丁问曰:“信士!此园林到处树木成荫,唯此处树木、灌木皆无,此究为何故?”园丁答曰:“尊师!当此树园植树之时,一撒水之村童,将此场所所植之稚苗,连根拔出,依根之大小,增减灌水,以故此等稚苗,尽皆枯萎,是以此处成为空地!”比丘等来至佛前,申告此事。佛言:“汝等比丘!此村童非只此世荒废园林,前生亦荒废园林!”于是为说过去之事。

主分

昔日,于波罗奈之都梵与王治国时,彼处之人于市内发布祭令,祭日大鼓之音开始传播。都中之人因祭日关系,出家至各处游行;然彼时御苑林中住有多数之猿,园丁自思:“市内发布祭令,序命此猿等代予撒水,予可往祭场一游!”于是彼往猿王之所请托曰:“猿王!此园林于汝等十分有益,汝等于此,可食花实与芽,因市内出祭之布令,予往祭场一游,汝等于予归来前,可代予向御苑之稚苗灌水!”猿王答:“甚善,予可代为灌浇!”园丁云:“如是请专心为之!”彼为猿等撒水,以皮囊、木壶与猿而去。

于是猿等持皮囊与木壶向稚树灌水。尔时猿王向猿等云:“汝诸猿谛听!水甚珍贵,汝等于向稚树灌水时,须将根拔出查看,深根则多灌之,不深者则少灌之。因此后取水,非予等易为之事!”猿等“谨遵王命”,均依言而为。

尔时一博士于御苑之林中见彼猿等如是之举,向猿问曰:“汝等缘何一一拔出稚树,向根之长者灌水耶?”猿等答:“予等之王作如是言!”博士闻言自思惟:“无智之愚者思为有利益者,反为不利益事!”于是唱次之偈:

    有道理之行     始能赍幸福

    无道不善行     愚人失利益

    亦为此园丁     亦如此猿等

博士以此偈叱责猿等如此所为后,由己之从者相伴,出御苑而去。

结分

佛言:“汝等比丘!此村童荒废园林,非自今始,前生亦即如是!”佛述此法语后,连结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之猿王是荒废此园林之村童,博士实即是我。”

四七 酒本生谭

(菩萨═长者)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祇园精舍时,对一破坏甘酒者所作之谈话。据传给孤独长者之一知友开设酒店,蓄强酒而贩卖得钱,客人集合,来往甚众。彼命小使云:“汝在此以现金卖酒!”自往沐浴;小使卖酒与众多之客人。彼见时有客人持盐、椰子及糖前来,酌酒食之。彼思惟:“此酒中无盐,今且以盐入之!”于是彼向酒中入一纳里量之盐,以此酒享客。客人满入口中,立即吐出问曰:“此酒汝如何为之?”小使答曰:“予见汝饮酒时持盐而来,是故予亦入盐于酒中!”客人等斥责小使曰:“汝将此甘酒破坏,酒已无用矣!”于是均离席而去。

酒店之主人归来,见无一客人间小使曰:“客人往何处而去?”小使语其缘由,于是主人叱责小使,并将此事告知给孤独长者。给孤独思惟:“此为可传之言!”彼往祇园精舍,礼拜佛而告以此事。佛云:“长者!彼非只于此事坏酒,前世亦复如是!”佛依彼之请,为说过去之事。

主分

昔日,梵与王于波罗奈都治国时,菩萨为波罗奈都之长者。近于菩萨一人住一酒店,彼预置强酒,命小使代卖,彼往沐浴。小使于主人出行,与前同样向酒中入体,使酒无用!主人归来,知其缘由,向长者谈论。长者告曰:“愚者无理之作业,思为利益之事,而实不利益!”于是唱次之偈:

    有道理之行     始能宝幸福

    无理不善行     愚人失利益

    小使憍陈如 1     如彼之坏酒

菩萨依此偈宣明法意。

结分

佛言:“长者!彼小使非只于此世坏酒,彼于前生亦即如是!”于是连结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之酒店是今之酒店,波罗奈之长者实即是我。”

注 1 憍陈如为彼时小使之名。

四八 智云咒文本生谭

(菩萨═弟子)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,对顽固比丘之所说者。佛言:“汝比丘!汝之顽固非只于此世,前生即亦如是。而为汝不守贤者之忠告,汝为锐剑斩为两段倒卧途中,由同一原因,使千人失去生命!”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。

主分

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都治国时,某村住一婆罗门知智云咒文,据传,此咒文是非常宝贵之价值,于月与月宿相合之时,返复唱此咒文,眺望虚空,则由虚空降来七宝 1之雨。

尔时菩萨于婆罗门膝下为弟子修学技术。某日,婆罗门携菩萨为某事离自己之村欲往支提耶国,途中于某森林中有五百贼人名为“派遣盗贼” 2,作抢掠之事。菩萨与智云婆罗门于林中被捕。何故彼等号称派遣盗贼?彼等捕获二人,使持财宝前来,留置一人,另派遣一人前往取之,故名“派遣盗贼”。彼等若捕父、子,则命其父曰:“尔持财宝前来与我等,携汝子归!”若捕母、女,则派遣其母;若捕兄弟,则解放其兄;若捕师与弟子,则放免弟子。

于此情之下,盗贼捕智云婆罗门而派遣弟子之菩萨。菩萨向师敬礼,敬告师云:“予经二三日即速归来,师决勿怖!请从予之忠告!今日为月与月宿之相合,将降宝雨。师如不堪其苦,可反复诵念咒文,勿使财宝降下。若使雨降,则不仅吾师,而五百盗贼亦将破灭!”彼忠告后,即往取财宝而去。

日暮之后,盗贼终将婆罗门捆缚,恰于此时,由东方升起满月之月轮。婆罗门眺望月宿而自思惟:“月与月宿之相合,宝雨将降,予何故须如此受苦?予反复诵念咒文,使宝雨降下,分与盗贼财宝,予亦将为自由之身而去!”于是开始向贼谈判,彼问:“诸君何故缚予?”彼等答:“为得财宝!”婆罗门云:“若君等欲求财宝,则应解我束缚,洗头使着新衣服,以香气涂香,以花饰身待我!”盗贼等闻彼之言,依之而行。婆罗门知月与月宿之相合,即眺望空中,反复诵念咒文,财宝忽由空中降来。盗贼等集合财宝,以上衣包里出发,婆罗门亦由彼等之后尾随而来。

尔时其它之五百贼又将此等盗贼捕获。第一群之盗贼问曰:“缘何目的捕获我等?”第二群之盗贼答:“为得财宝!”前着答:“若汝等欲求财宝,应先捕此婆罗门!彼眺望空中,使降宝雨,予等之财宝,亦由此人而得来!”第二群盗贼,将第一之盗群放免,向婆罗门云:“请与我等财宝!”于是又将婆罗门逮捕。婆罗门云:“予亦欲与汝等财宝,但降财宝之月与月宿之相合,自今须俟一年以后始能再得。若汝等欲得财宝,应须耐至后时,宝雨始能降下!”

盗贼等怒云:“恶性之婆罗门!与他人降贵重财宝之雨,于我等须待一年!”于是锐剑将婆罗门一劈为二,斩于路傍!然后火速由后急追第一盗群,而起战斗,第一盗群之彼等悉数被杀,将财宝夺去。其次第二群之五百人分为二派,为争夺财宝再起战斗!其一派二百五十人又被杀戮。如是一千人至于全灭,最后只余二人残生,彼等将财宝运至与前同样之近村森林中隐藏,其一人执剑看守,别一人为求白米煮饭进入村中。

“贪欲实灭亡之根 3!”近于财宝而坐之盗贼思惟:“彼如归来,此财宝须将二分!予将于其归来,以剑剌杀!”于是持剑挺身而立,窥视对方归来而坐。一面对方盗贼亦思惟:“此财宝将须二分,予必须于饭中入毒,使彼食而灭亡!则予一人独得财宝!”于是将煮饭自己食毕,剩余者入毒持之归来,将饭放置而立。前之盗贼于彼站立瞬间,以剑斩彼为二,投弃不为人知之所。然后取饭食之,自己亦即死亡。于是为此财宝而争夺之人,均归破灭!

菩萨弟子经二三日后持财宝归来,于彼场所不见师尊,却见财宝散乱于各地。彼思惟:“师不听我忠告,降财宝之雨,为此以致一切诸人皆死矣!”于是菩萨进入大道而行,行进之中见师于道傍被斩为二,彼云:“师不听予之忠告而死!”于是集薪作尸积将师荼毗。供野生花,菩萨更往前进见有五百死尸,更又有二百五十死尸,依次至最后发现二人之死。彼思:“些一人必于先之千人死者中不足之二人。此二人必为最后之残生者。而此二人亦终不能控制战斗!究竟二人又前往何处?”于是菩萨又向前进,不久发现持去财宝通往森林之大道。更向前进,则发现捆缚财宝之布袋。一人之钵覆置,探得死者之居处!至此,菩萨对一切之行为明了,但另一人现在何处?经不断搜寻,发现彼被弃舍于不为人知之场所!菩萨思惟:“吾师顽固,不听予之忠告,不但自至灭亡,更令一千盗贼亦因彼而致破灭!此实为依不正之手段,谋一己之利益,如我师所招之结果!”于是唱次之偈:

    手段邪误求利益     行不正者总灭亡

    支提国贼杀咒师     彼等破灭至无残

如是菩萨于森林中响声高唱此偈:“我师误于不正场所努力降财宝之雨,造成自死而他人亦归破灭之原因!他人亦以不正方法谋自己之利益,虽尽全力,当然亦归破灭!亦造成他人破灭之原因!”于森林诸神赏赞之间,彼依此偈而为法话,使其财宝毫无故障运抵自己家中,为布施之善行,定全其命,死后得至彼处天界。

结分

佛言:“汝比丘!汝不只于此世顽固,于前生亦复如是。而为心之顽固,引起至大破灭!”佛述此法语后,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之智云婆罗门是顽固之比丘,弟子实即是我。”

注 1 七宝为金、银、真珠、摩尼珠、瑙璃、金刚、珊瑚。

2 原语panthaghata 为街道强盗。与panthadusaka同一意义。

3 此一句可视为原典之作者或注释家所插入则易于了解。

四九 星宿本生谭

(菩萨═博士)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,为某邪命外道所作之谈话。据传,住舍卫城之都中一良家女,为同住田舍良家之一青年人选为配偶。规定迎娶之日后,彼于其日到来时,往自己信赖之邪命外道处问曰:“先生!今日为予迎娶子媳之祝日,于星命宜乎?”邪命外道怒彼事先最初不问,而于决定之日前来,“甚善!予将教彼使生障碍。”于是外道云:“今日于星命不佳!不可庆祝,若欲迎娶,将起极大之不幸!”彼之家族诸人信赖外道,于是日不行迎娶。一方城中女家诸人准备一切庆祝,但后得知田舍之人不来,城中诸人甚怒思惟:“彼此商定之日而彼等不来,使我等受甚多之损害,彼等是何居心?”于是对一切准备而将女当日嫁与他人!

翌日田舍之诸人前来迎娶,于是舍卫城之住人等云:“汝等田舍之家主诸人实甚恶劣,汝等置决定之日于不顾,轻蔑我等而不至,行至半途而折回!是故我等已将女与他人矣!”于彼等指责之下,互相诤吵,田舍诸人由原路而归。

为此邪命外道,妨害诸人之婚嫁祝典,事为比丘等之间周知。比丘等集于法堂彼此交谈而坐云:“诸位法友!邪命外道障害他人家族之婚嫁庆祝!”佛近前问曰:“汝等比丘!今有何话,集会坐于此处?”比丘等答:“如是如是之间题!”佛言:“汝等比丘!邪命外道为家族祝贺之障害非只于此世,前生亦因彼之怒而起障害!”于是为说过去之事。

主分

昔日于波罗奈都梵与王治世时,住于都市之人选娶一田舍之女。迎娶之日已定,彼男向自己信赖之外道询问:“先生!今日为我迎娶之祝日,星象宜否?”彼因彼男任意决定日期不来先问而甚怒,思欲障碍彼等之婚嫁,彼答曰:“今日星象不吉,如庆祝,将起极大不幸!”彼男信彼,止而不行迎娶。田舍之人知都会之人不来而怒曰:“彼等置决定之日而不来,是何居心用意?”于是将女于当日即嫁他人。都会之诸人于翌日前来迎娶,田舍之人答曰:“汝等都会之人无耻乏信,家长亦皆如是。于决定之日,不来迎娶,汝等不守信用,予等已将女嫁与他人!”都会诸人曰:“我等寻问邪命外道云星象不吉,所以未至!今请仍允我等迎娶!”田舍之住人等曰:“汝等不来,女与他人,已嫁人,如何回返?”于是双方开始诤吵时,都会之某博士因事前来田舍,都会博士闻而告诸人言:“我等问邪命外道,言星象不吉,故止而未至!”博士云:“依星象又何有幸福?迎娶新娘岂非吉星之象耶?”于是唱次之偈:

    观星占吉凶     愚人无幸福

    幸福自幸福     于星又何为

都会之人等诤吵,终不得女而归。

结分

佛言:“汝等比丘!彼邪命外道非只于此事降害家族之庆祝,于前生亦为如是!”佛述此法话后,连结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之邪命外道是今之邪命外道是,尔时之家族是今之家族,唱偈立论之博士实即是我。”

五○ 无智本生谭

(菩萨═王)

序分

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,对益世行为所作之谈话。此一行为之事将于第十二篇之大黑犬 1本生谭中详述。

主分

昔日,梵与王于波罗奈都治国时,菩萨得再生于王后之胎。由母胎出生后,命名之日,被称为梵与王子。彼十六岁时于得叉尸罗学习学术,精通三吠陀,修得十八科目之学问,于是彼父与彼副王之位。

尔时,波罗奈之住人等祭神,为归命于神,大量屠杀山羊、绵羊、鸡豚等生命,以种种香、花、血、肉为牺牲祭。菩萨自思:“此时,人民祭神,多杀兽类,一般诸人,倾向非法!予于父死后,得继王位,建立名案,使生物受苦杀者不见一人!”

某日,彼乘车由市内外出时,见诸多人等群集于大菩提树下,于此树再生之神前,见诸人乞愿,欲求得男、女、名誉,财产等,如偿所愿。彼下车近树,供养香、花撒水,右绕大树为礼,亦为一祭神者,归命于神,然后乘车归市。由此时始,彼以同一方法,有时前来此处祭神、如祭神之人崇神之。

其后父死,彼得继王位,废四非道 2,行十王法 3,依法治国,实行己之意图。彼思惟:“予登王位,予所曾抱之理想,愿今将实现!”彼集会大臣,婆罗门、及家长等告曰:“诸位!予缘何理由而得王位,汝等知之耶?”大臣:“予等不知!”王:“诸君!汝等曾见予向菩提树供香合掌归命耶?”大臣:“陛下!曾经拜观!”王:“尔时予曾立誓,若予得王位,予将奉献供物。今依彼神之神通力,予得王位。今将向神奉献供物!汝等切勿犹豫,应速向神准备供物!”大臣:“陛下!应准备何物?”王告曰:“尔时诸臣!予曾向神立誓:‘予在位中,凡有踏入杀生等五不法行为及十不善行为之道者,不论何人皆当杀之,死后以其腐败之血肉为供物!’ 因此,汝等应击大鼓通告:‘我等之王未为王时,曾立重誓,若得为王,于在位中,凡有为不法行为者,皆当杀之以为供物!因此,王思今凡与五事或十事相关而犯有不法行为者,当杀千人,取其心脏及肉等以为神之供物!希汝市民等一体周知!”自今以后,凡行不法行为者,不论何人,当杀千人以为供物,以完成予之誓愿!”菩萨尚为说明此意义唱次之偈:

    愚者千人为不法     予誓献彼为供物

    今为不法之人多     予将以此供牺牲。

大臣等闻菩萨之命令云:“陛下!谨遵奉行!”于是于波罗奈十二由旬 4间击大鼓宣告。市民闻大鼓之响声,犯不法行为者竟无一人!如是菩萨治国期问,于五或十不法 5行为中,无一触犯之人!如是菩萨未害一人,使一切人民守戒,自己为布施等善行,死后与己之同伴共得生往天界。

结分

佛言:“汝等比丘!如来不仅于此世为世间之利益,于前生亦即如此!”佛述此法语后,连结作本生今昔之结语:“尔时之群臣是今佛之弟子,波罗奈王实即是我。”

注 1 第四百六十九大黑犬本生谭。

2 四非道为欲望、瞠恚、愚痴、恐畏。

3 十王法,是施与、持戒、大施、不忿、不害、忍辱、方正、柔和、修道、不争。

4 一由旬约十二哩。

5 五不法是指五戒。十不善是十戒。